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  關於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交年度報告的通告
  穗工商管通告【2014】1號
  根據市委、市政府工作部署,我市於2014年1月1日起,在全市範圍內全面實施商事登記制度改革,將企業年度檢驗和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,改為年度報告制度。現將提交2013年年度報告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  一、凡2013年12月31日前經本局及下屬分局核准登記的企業、分支機構、個體工商戶,於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登錄廣州紅盾信息網(http//www.gzaic.gov.cn),或使用移動終端在廣州紅盾信息網“商事登記專區”下載安卓版“廣州商登易”,根據《廣州市工商局關於提交2013年度報告的指引》要求填報年度報告材料。通過互聯網提交年度報告有困難的個體工商戶,可以到轄區工商所申領表格後書面提交。
  二、實施年度報告制度後,本局及下屬分局將不再在營業執照上加蓋年度檢驗或驗照章。本局將公示企業、分支機構、個體工商戶提交年度報告信息。已換髮新版營業執照的商事主體年度報告信息,可登錄廣州市商事主體信息公示平臺(http//cri.gz.gov.cn;http//www.gzonline.gov.cn/cri)查詢;未換髮新版營業執照的商事主體年度報告信息,可登錄廣州紅盾信息網查詢。
  三、對於逾期未提交年度報告或提交虛假年度報告的,本局將依法作出處理,並作為不良行為信息在商事主體信息公示平臺公示。商事主體連續兩年不提交年度報告的,將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。
 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  2014年2月27日
  (原標題: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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