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錢「買」妻 無緣生子…2525萬討不回有錢「買」妻 無緣生子…2525萬討不回 作者: 記者蘇位榮╱台北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 2012年8月12日 上午2:31 開幕活動年逾六旬的卓姓男子到日本經營事業有成,但與日籍妻子結婚多年膝下無子;十多年前他回到故鄉美濃,放話要花二千萬元娶老婆傳宗接代,最後娶了朋友的買屋網女兒,但十年仍沒孩子。他提出婚姻無效之訴,並要求返還二千多萬元。 台北地院審理認定,卓在日本已有婚姻,回台再婚構成重婚;送錢給林女目的在傳票貼宗接代,這種沒有戀愛過程、生不出小孩就毀婚的買賣婚姻,違反公序良俗,不得請求返還款項。法官判決兩人婚姻無效,但林女不必返還二千五百廿五萬元保濕面膜。 卓姓男子表示,他卅五年前娶了日籍女子,一直沒有孩子,他不知道台灣法律規定重婚無效,五十幾歲興起回台娶妻生子念頭。他請美濃同鄉林姓男子夫建築設計妻作媒,一年多沒進展;林推薦自己的女兒,他同意這椿老夫少妻婚姻。 他說,結婚十年來,僅看過林女十次,林女不肯和他同床共眠。林女的父母向他借建築設計款二千萬元,林女也向他借款五百廿五萬多元;加上婚禮及買鑽戒支出,最後卻沒有孩子,他覺得是騙局。 林女否認詐騙,表示卓當初出示配偶欄空白的身澎湖民宿分證,她才同意結婚;婚禮結束當天,雙方各自回家,後來兩人過了一段有「夫妻之實」的婚姻生活。 法官傳訊多名同鄉作證指出,卓當初要大家作媒,放租屋網話「只要看上的女生就給二千萬元」。同鄉介紹多人沒成,後來卓看到林女在電視上拉提琴,非常喜歡,就與林女結婚;匯二千萬元給林女父母,婚後林女生會場佈置不出孩子,卓也拒絕人工受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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